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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3年第三期建筑行业从业 人员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14:38:34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绵阳市2023年第三期建筑行业从业

人员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 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349 )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质 安发〔2019〕335号)要求,现就做好绵阳市2023年第三期建 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录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根据所报岗位的报名时间,并按以下路径进行报名。登录我委官网(http://zjw.my.gov.cn/)—安管特种从业人 员报名入口(浮窗)—安管特种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入口(个人端和企业端)。

二、报考人数

  因前期筹备时间较长,本期不设定报名人数,但若本年度报名安排计划总名额已满,将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三、 报考资格核验

(一)凡在绵阳市注册且在2023年10月13日前取得有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可报考。

(二)各企业要认真校核报考人上传的报考材料,报考材 料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撤销、退回或删 除。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三)报考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试,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四)报考人只能报考同期的一项考试且报考岗位不得与已持有的有效证书岗位相同。

四、 相关费用

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五、 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在计算机上作答, 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特种作业人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安管人员”安全 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交卷后计算机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六、 考点设置

考点由考务机构统一安排,报考人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七、准考证打印

登录我委官网(http://zjw.my.gov.cn/)—安管特种从业人 员报名入口(浮窗)一安管特种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入口(个人 ) 

八、 考试入场

报考人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二代社保卡、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九、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要诚信报考,切勿听信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认真学习准备,按时参考。

(二)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企业报考人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考试组织工作,如实登记保存培训过程记录(纸质及影像记录等),不协助非本企业人员报名考试。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 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 )。


附件:1.2023年第三期无纸化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2.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考须知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报考须知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2023年第三期无纸化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类型

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项目负责人(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报名时间

10月23日9:00— 11月2日15:00(个人报)

10月23日9:00— 11月2日17:00(企业审核)

 

驳回再上报时间

10月23日9:00— 11月2日15:00(个人上报)

10月23日9:00— 11月2日17:00(企业审核)

审核状态确认截止时间

11月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6日9:00— 11月12日18:00

考试时间

11月11日9:00— 11月12日18: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联系方式

0816-2244368

 

 

附件2

 

 

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 识考试报考须知

 

 

一、考试岗位

凡在我市注册且在2023年10月13日前取得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岗位: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A  ) ;

(二)项目负责人 (B  ) ;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3 综合类)。

二、 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章第 七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三、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与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同的岗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 )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四、 提交资料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2.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非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及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三)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四)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3 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或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从业年限证明;

4.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五、 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 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 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附件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报考须知

 

一、考试岗位

凡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工种: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 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 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 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11个工种。

二、 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 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所规定的内容。

三、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已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 提交资料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体检表;

(二)学历证书。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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